由消防部经济部认可实验室,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防火门国家标准GB_12955-2008,防火门耐火试验法测试合格,并取得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核发验证登录证书及授权标识者,称之为防火门。美国NFPA及IBC规范所定义的防火门为“能够共同提供开口部一定程度的防火保护的任何防火门扇、门樘、五金及其它配件的组合
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固定灭火装置的设备室(钢瓶室、泡沫站等),通风、空气调节机房等的隔墙门应采用防火门;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隔墙上的门,应采用防火门;因受条件限制,在高层建筑内布置燃油、燃气的锅炉,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,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开关等,房间隔墙上的门,都应采用防火门。还有设计有特殊要求的须防火的分户门,如消防监控指挥中心、档案资料室、贵重物品仓库等的分户门,通常选用或乙级防火门。高层住宅楼的分户门,常采用防火防盗门。 GB 12955-2008对防火门耐火性能的需求
防火门具有表面光滑平整、美观大方、开启灵活、坚固、使用方便、安全可靠等特点。 防火门的规格有多种,除按国家建筑门窗洞口统一模数制规定的门洞口尺寸(GBJ2—73《建筑统一模数制》)外,还可依用户的要求而订制。